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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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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又称“西部计划”,它是由共青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等部委于2003年根据国务院有关要求共同组织实施的大学生基层就业计划。西部计划从2003年开始,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每年招募一定数量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以志愿服务的方式到西部贫困县的乡镇从事为期1-3年的教育、卫生、农技、扶贫以及基层社会管理和基层青年中心建设与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是中央部门组织实施的4大基层就业项目之一。

二OO三年五月二十九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03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3]49号)》提出:国家支持共青团中央、教育部组织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中央财政对该计划给予适当支持。

二○○三年六月八日共青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下发《关于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通知》(中青联发[2003]26号),决定从2003年开始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推进农村共青团工作、全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工作、基层检察院、基层人民法院、基层司法援助、西部农村平安建设等方面的志愿服务工作。志愿者服务期满后,鼓励其扎根基层,或者自主择业和流动就业,并在其升学、就业方面给予一定政策支持。

主要服务地:

西部计划的服务地主要是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西部12个省(区、市)加海南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湖南湘西州、湖北恩施州、吉林延边州部分地区贫困县的乡镇。

主题口号:

“到西部去、到基层去、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

2009年宣传口号:“新西部、新生活、新成长”

选拔资格:

(1)     具有志愿精神;

(2)     学分总绩点(或学业成绩)排名在本院系同年级学生总数前70%之内;

(3)     通过毕业体检和西部计划体检;

(4)     获得毕业证书并具有真实有效居民身份证;

(5)     大专以上学历优先;

(6)     优秀学生干部和有志愿服务经历者优先;

(7)     西部急需的农、林、水、医、师、金融、法学类专业者优先;

(8)     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在西部地区者优先;

(9)     已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优先;

(10)  参加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的志愿者应累计1个月以上的基层工作、志愿服务经。

历或者曾获校级以上表彰奖励、担任过各级团学生组织主要负责人。

鼓励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报名参加西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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