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负责协调工业中心与学校之间的教学事务,进行日常各层次的教学组织与执行
第二条 负责组织贯彻执行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做好工业中心所有与教学运行有关的计划、安排、实施工作,并对运行过程中的信息进行及时搜集与反馈工作
第三条 根据教学计划,负责提前做好训练用材料、辅助物料等物品的需求、采购和供应工作
第四条 负责组织做好工业中心故障设备的诊断、修理工作,做好设备检修记录的统计与信息反馈工作。负责检查和监督与教学运行相关的规章制度的实施情况
第五条 负责组织、实施、协调整个工业中心训练过程中的物流工作
第六条 负责教学运行管理、实施等文件的起草、修订、制定
第七条 负责实践教学环境及设备建设工作
第八条 负责学生实习报告的汇总、管理及总结
第九条 负责教学立项、教学研究与改革等活动的组织性工作
第十条 负责实验班学生校内所有实践教学环节的安排与实施
第十一条 负责做好训练成绩的统计和上报工作
第十二条 负责组织开展学生及指导教师专业技能培训工作
第十三条 负责工业中心实践教学质量监控的运行工作
第十四条 负责工业中心废旧物资的回收和处理工作
第十五条 完成工业中心交办的其它工作
工业中心
2010年1月4日